# 体育场馆建筑设计被抄袭,但因其功能属性难以认定为艺术创作,原创者维权困难。-原创保护之痛
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,体育场馆逐渐成为城市的重要标志性建筑。然而,近年来,一些体育场馆建筑设计被抄袭的现象屡见不鲜。尽管这些建筑在功能属性上具有相似性,但在法律层面,它们难以被认定为艺术创作,导致原创者维权困难。本文将围绕这一问题展开探讨。
首先,体育场馆建筑作为城市公共建筑,其设计主要考虑功能、安全性、环保等因素,与艺术创作的审美性、独特性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。这使得在司法实践中,法院往往将体育场馆建筑设计归为实用艺术范畴,而非纯艺术创作。这样一来,抄袭者可以以实用艺术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为由,逃避法律责任。
其次,体育场馆建筑设计的抄袭往往难以被认定为侵权行为。一方面,由于体育场馆设计涉及的技术领域较为广泛,包括建筑设计、结构设计、景观设计等,抄袭者可以在不影响原有设计功能的前提下,进行局部修改。这使得原创者难以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抄袭行为。另一方面,体育场馆建筑具有地域性、文化性等特点,不同地区、不同文化的体育场馆设计具有相似性,进一步增加了原创者维权的难度。
再次,体育场馆建筑设计的维权成本较高。在维权过程中,原创者需要聘请专业律师,进行证据收集、诉讼等环节。同时,由于体育场馆建筑设计涉及的技术、市场等方面较为复杂,律师在取证过程中需要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。这无疑增加了原创者的维权成本。
为了解决体育场馆建筑设计抄袭问题,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:
一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。建议我国在《著作权法》等相关法律中,明确规定体育场馆建筑设计属于艺术创作范畴,为原创者提供法律依据。
二是提高公众对知识产权的认识。通过加大宣传力度,让公众了解体育场馆建筑设计的重要性,以及原创者维权的重要性。
三是建立专业评审机构。针对体育场馆建筑设计,设立专业的评审机构,对设计作品进行评估,为原创者提供权威的认证。
四是鼓励创新。通过设立专项基金、举办设计大赛等方式,激发设计师的创作热情,降低抄袭现象的发生。
总之,体育场馆建筑设计抄袭问题需要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。只有从立法、宣传、制度等多方面入手,才能有效保护原创者的合法权益,推动我国体育场馆建筑设计事业的健康发展。
